当面对恋爱挫折、婚姻动荡、亲子关系紧张、家庭暴力、离婚再婚、婆媳关系冲突等问题,产生极大困惑却求助无门…… 可以拨打公益咨询热线:024-23527509
协会新闻
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
E-mail:16133616031@qq.com
协会新闻
您现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>>协会新闻
沈阳市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惩戒处理通知
发布日期:2014/11/19来源:沈婚协阅读次数:1801

 

沈阳市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惩戒处理通知

 

协会是社会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和必然产物,其基本职能是行业自律、行业服务、行业代表、行业协调。因此,它是政府、企业、市场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,它一方面引导企业走向市场,维护企业的权益,另一方面,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,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必要保证。

“任何一个团体,为了进行正常的活动以达到各自的目的,都要有一定的规章制度,约束其成员,这就是团体的法律 ”(英国 政治 学家、社会学家麦基弗(Robert Morrison Marcleve))。德国的《工商会法》中规定工商会的主要义务就有维护诚实商人的规矩和习惯;美国的行业协会组织具有制定行业规范、行业标准,参与行业许可证发放和资质审查的权利。

因此,沈阳市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通过制定行规行约、行为规范,进行行业内部质量评级和惩罚处置等,对业内企业的行为和会员进行约束和监管,从而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。

依据沈阳市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章程第十一条第四条规定:

协会会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的相关规定,会员:张燕、关静超过两年未缴纳会费,协会经常务理事会讨论,予以除名处理。

 

沈阳市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










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网站首页|关于协会|协会新闻|培训信息|团队风采|理论研究|婚恋家庭|推荐评优|联系我们